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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G}1@ 68
2012市政公用工程考试大纲 @!|uJk
一、合格标准: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、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)。 ^[%3A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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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领证须知: #QL|qt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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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为提高服务质量,减少考生往返奔波,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,统一冲印(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),用于制作合格证书。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。 vo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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